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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海宁6家单位(集团)23个岗位!专科起报多岗位不限户籍→

公开招聘!海宁6家单位(集团)23个岗位!专科起报多岗位不限户籍→

    时间: 2023-10-28 01:30:54 |   作者: 鼎博

产品详细

  原标题:公开招聘!海宁6家单位(集团)23个岗位!专科起报,多岗位不限户籍→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执业资格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2年1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2年11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2022年11月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长埭路177号,门诊七楼会议室(东电梯上)招聘报名处。

  注意:应聘人员需符合防疫防控措施相关条件要求,需有本人健康绿码,持本人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体温测量合格并戴好口罩。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2年1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2年11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6年11月22日至2004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招聘计划有年龄备注除外。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海宁市中医院信息科、设备科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以上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海宁市中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以上的,采取操作考试(内容为岗位需求相关)、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操作考试后成绩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基层卫生院相关岗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以上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 所有岗位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合医院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为加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周二),上午9:00~11:0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758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以2022年1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2年11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6年11月22日至2004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为加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地点: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宁市马桥街道国榷路85号)行政楼3楼316室。

  (三)年龄18~35周岁(1986年11月22日至2004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分别为10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一)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平台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为加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地点: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311办公室(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392号)。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年龄18-45周岁(1976年11月23日-2004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1月23日后出生)。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视疫情发展及报名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嘉兴市安定医院)官方平台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根据《海宁市卫健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12:0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户籍等要求。户籍以2022年11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2年11月1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财务科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职业道德及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儿童保健科岗位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一)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平台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报考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需符合规定(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同时在考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合医院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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