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首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有望3月启用
发布时间: 2024-02-14 16:20:33作者: 鼎博手机版app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市创建工作,对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提升惠州食品安全水平具备极其重大意义。为提高惠城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让市民吃上放心的传统特色食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散、乱、差”问题,惠城区政府决定采取“政府扶持、部门指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方式建立几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目前,该区首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已确定进入装修阶段,预计3份将正式启用。
位于三栋镇新兴路南路128号的首个惠城区食品小作坊加工中心(以下简称“加工中心”)共有3层,总建筑面积5418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路面硬底化、消防环保设施安装等内部装修工作,预计3月份可正式启用。该中心规划入驻豆制品、土榨花生油和烧腊制品等类型食品小作坊40余家,将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专门的投资方来管理运作。
据了解,传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加工地点分散、场所狭窄的特点,主要散落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三防”措施达不到标准;工艺水平落后,没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关口,生产的产品质量不能保证,生产的食品没有或很少检验,缺乏纠错机制;生产废弃物处理随意,对环境能够造成破坏等问题。
“加工中心建设工作以‘政府扶持、部门指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为总体思路,坚持保障供应、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集中加工、统一监管、质量检验’的集约化管理,使食品加工从原料到成品所有的环节都得到一定效果监控,实现‘七个统一’:统一原材料配送、统一添加剂管理使用、统一处理生产废弃物、统一工艺流程、统一人员培训、统一取得健康证、统一办理小作坊登记证。”该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在加工中心,入场食品小作坊严格按照《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础要求》中的要求来建设,环境卫生条件好,设施设备齐全,“三防”措施达标,实施集中管理,规范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实时检验,有效控制每批产品质量,让人们吃上放心食品。
各小作坊在独立经营的基础上,可共用原辅料仓库、环保设施、检验室等。另外,加工中心实行生产原材料以及辅料集中采购与成品统一配送,并在各市场建立产品直销点,减少小作坊在原料采购、成本销售过程中中间环节的损耗,提高生产经营收益。加工中心经营者负责管理各小作坊经营户的生产、经营行为,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制订信息公示、定期巡查、定期抽检等制度,确保加工中心内各经营户合法生产、合格生产、安全生产,进场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经营户要对产品质量负责。
对于加工中心入驻对象,该负责这个的人说,原则上只允许生产广东和地方特色传统食品的小作坊进入加工中心,重点解决豆制品、豆芽、酿酒、烧腊、中央厨房、配餐中心等食品集中生产加工问题。“首批先引进豆制品、土榨花生油和烧腊制品类型食品小作坊。”该负责人说。
在经营模式上,加工中心经营采取“部门指导、企业经营”的模式,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和加工中心经营者依据市场需求整合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引进到加工中心内,按指定的标准做生产,并进行视频全程监控。
建设加工中心是惠城区为贯彻落实惠州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市工作,有效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一项具体举措之一。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惠城区各部门将联合发力。其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为加工中心的建设和进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组织对加工中心的质量管理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与此同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大型商场、大型农贸市场检查力度;引导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大型餐饮企业采购加工中心的产品,加大查处无合法来源食品及原材料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各镇(街道)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清理辖区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并引导其进入加工中心进行集中加工生产;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加工中心经营户的监管工作。
“在财政扶持上,区政府加大了对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资金扶持的力度,对进驻加工中心的小作坊给予租金补贴,2019年至2021年分别按每月每平方米10元、8元、6元的标准做补助。”该负责的人介绍,“此外,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对非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生产的食品采取限制入市销售和限制供应学校食堂、工厂食堂、酒店等措施,逐步淘汰‘散、乱、小、差’的食品小作坊,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另外,惠城区将严厉打击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药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无证生产加工的黑作坊、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